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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有色金属退税和关税政策—第6次调
作者:管理员 日期:2012年09月12日 00:00 人气:

  从7月起,锌、镍、铅、锡等金属制品退税率均由此前的8%~13%下调至5%。同时非合金铝条、杆、型材、铝丝等制品退税全部取消。这是从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连续第6次调整有色金属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,业内人士称,这6次调整表明国家正在通过市场调控、行政调控到运用税收方式调控有色金属行业,以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。

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说,目前中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除钨、钼、锡、锑、镁以及稀土等品种能自给外,铜、铝、铅、锌、镍等大宗矿产品的自给率正在下降。去年有70%的铜、37%的铝、27%的铅和25%的锌矿产资源依靠进口。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有色金属发展的头号瓶颈。

  随着需求的增长和对原材料进口依赖程度的提高,国际原材料的价格暴涨,企业粗放型增长代价巨大,因此国家在不到2年出台了6次出口退税和关税税率的大调整,幅度和力度空前。 从2006年1月钨、锡、锑、锌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5%;4月10日起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税率由5%升至10%,铜材的出口税率由0升至10%;9月15日起取消仲钨酸铵、碳化钨、钨粉、钨材、阴极铜等产品的出口退税,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,将所有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,并对此类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;此后,国家有关部门又先后多次对有色金属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。截止到7月1日有关部门一共6次采用了税收手段,取消和下调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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